依晨花园-林依晨内地后援会

标题: [回复]关于讨论区某些会员对“因版聊而删帖”的异议 [打印本页]

作者: 红魔咆哮    时间: 2006-5-27 21:20
标题: [回复]关于讨论区某些会员对“因版聊而删帖”的异议
  不知大家看到讨论区早就发的公告没有“[公告]关于禁止版聊的通告
随着依晨剧集在大陆的热播,以及六月即将上档的新戏“东方朱丽叶”,还有还在传闻中尚未确认的“射雕”,大家对依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讨论区的相关讨论贴也越来越多,讨论区这种欣欣向荣的发展和大家热烈讨论的兴致是我们所乐于见到的。
但随之而来的还有新的问题,不少帖子里都出现大量的和主题完全无关的回复,甚至出现版聊的情况,由于并非言之无物,所以无法归入灌水贴按版规处理,这是我们斑竹在考虑方面不周所致,我们要首先检讨。
为了维持讨论区的特点和保持回帖的质量,经商议后决定增加如下新版规“严禁版聊,如发现与帖子主题、内容以及依晨的无关的回帖将全部删除并警告,严重者依情况扣分或禁言~!”讨论区是讨论依晨相关话题的地方,所有的回帖请都切合主题,如果要版聊,欢迎大家去水区,那里可以随便聊天,不过也要注意不要违反那里的版规哦!
现决定,从本通告发出起,凡再有与主题无关的回复或版聊出现,将予以删帖和扣分处理,请大家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发展好讨论区,维护好我们花园这个我们共同的家园。“

讨论区和水区不一样,水区可以随便怎么聊,扯多远都行,但讨论区如果形成版聊的话,那和水区有什么区别呢?讨论区只讨论依晨的话题,如果你们讨论的和主题无关,但有关依晨,那大可重新开个主题,何必非要在和你们话题无关的主题下版聊呢?其实这些规定都是考虑到了花园的有序整洁才做出的,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应该是会员遵守版规而非花园按人的意愿来改变吧,即使可以如此,个人想法不同,我们听谁的好呢?所以版主按版规删帖,并非不尊重会员,而是在有法可依下做到有法必依,版主不会无故删帖,如果会员对版主的行为有异议,可以去事务区投诉或者说出你的不同想法,我们一定会妥善处理的。
我想一个整洁有序,健康发展的讨论区也是大家所乐于见到的吧,谢谢你们的支持。
作者: 心唯依晨    时间: 2006-5-28 01:32
挺你哈!!
反正有水区
想聊就去水区啊!!
作者: 洗尘    时间: 2006-5-28 12:45
我提个建议吧,看来花园内对射雕这个话题感兴趣的亲们不少,而且开拍以后,射雕的宣传还须依靠大家集体的力量。同时,因为逛了贴吧、天涯等地方,发现在依晨已明确表示出演黄蓉一角的今天,对依晨出演射雕的抵触还不少,有些不是晨迷,但竟然还包括部分晨迷。

所以版主大人们千万不能打击了大家对射雕的积极性啊,造成的后果是否得不偿失呢?是否现在就可以新辟一块区域专用于讨论射雕有关的话题,就不用混杂在“依言依语”惹版主们左右为难了。

PS: 射雕可说是依晨首次在内地开拍的,引起众人瞩目的大片,是依晨突破一贯的偶像形像的大片,也是依晨全面进军内地影坛的大片,射雕对依晨的意义非同凡响,希望依晨能从内地最大的后援网站——依晨花园,得到最大的支持和鼓励,相信各位版主也认可这个观点,所以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作者: 洗尘    时间: 2006-5-28 13:51
没有意外的话,依晨出演射雕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了。再者,在开拍前提出的建议才有可能被采纳而产生作用,开拍以后就只能是纯评论了。个人认为影迷的建议还是能够产生一定的作用的。

第一次这么完整地参与这部戏剧的产生、波折、完满结束整个过程,对于喜爱射雕的晨迷来说,也是一种奇妙的人生体验。
作者: 魔羯煙花涙    时间: 2006-5-28 19:03
开设射雕的专门版块我也觉得比较可行吧
作者: 红魔咆哮    时间: 2006-5-28 20:55
等关于射雕的所有一切都订下来以后应该会开设射雕版块的,就象新剧东方一样,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作者: 阿桂    时间: 2006-5-29 04:06
有了水区。。。灌水就去那里! [s:41] 很简单撒!
作者: jyx008    时间: 2006-5-30 15:15
大家要遵守版规啊.魔说的对啊.我支持.
作者: alibaba_www    时间: 2006-5-30 16:40
这学期学行政法 我觉得有个制度引入进来会对解决这个问题有点帮助
根据我所学 警察想要罚一个违法的公民(好似斑竹指控我们版聊 要罚我们) 首先要出示有效证件 证明自己的身份 然后拿出证据(也就是说权力想处罚权利必须出示证据 否则违反正当程序原则 我们即使真的违法了也可以拒绝) 下一步必须告知我们违反了哪个法律哪条哪款 最后得到当事人的签名同意才可处罚 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要求行政复议 在斑竹指控我们版聊的情况下希望斑竹不要单方面处罚 让我们没有抗辩的余地 严重一点说这是斑竹在侵犯我们权利 以后可以这样 全民公投制定一部花园的法规 所有在花园的人都要无条件去遵守它 斑竹要在它的约束内管理 甚至可以成立一个模拟法庭 处理这类版聊案件 斑竹要处罚一个人必须要先向其告知证据 法规 当事人无异议的再行删除 罚款 有异议的上诉法庭 由法官论处
不知道大家认为这样可好?
作者: 182370334    时间: 2006-6-1 08:43
一个没成熟的女孩子
怎么能演黄蓉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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